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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这刀有猫腻
 百里九与诺雅二人从杀手阁里出来,战事已经结束,杀手们被捆缚了看守在一起。

 士兵正在忙碌着清理战场,天煞的尸体单独停在一块光滑的石头上,冰魄专门代了人看守。

 诺雅一见到天煞,心里犹如被锥子狠劲地扎一般,热泪再也忍不住。她默默地走过去,跪在天煞的身边,用袖子一点一点擦拭他脸上的斑斑血迹,暗自垂泪。

 百里九心里也不是滋味,葬情谷里一夜畅谈,惺惺相惜,他心里对于这位热血汉子是敬意。看他如今又为了诺雅奋不顾身,丢了性命,直觉头顶青筋直冒,怒发冲冠,恨声拂袖吩咐道:“杀,一个不留!”

 诺雅仍旧还捉着天煞是鲜血的手,抬起盈盈泪眼来,对百里九劝阻道:“还是留下他们的性命吧。”

 “一群双手沾鲜血的杀手,还有必要留下隐患吗?”

 “我也是杀手。”

 百里九静默不语,半晌方才开口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阿九,我已经恢复记忆了。”

 在百里九见她那一身沉重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上已经背负了太多的悲痛,他点点头:“我知道。”

 “我是慕容城的女儿。”

 “我也知道。”

 “当年杀我全家的,就是杀手阁,天煞是那次行动的头领。”

 百里九微微点头:“我去过葬情谷,不过晚了一步,你刚刚离开。我只见到了魅影,他已经全都告诉了我,让我赶紧来救你们。他说,他也欠你的。”

 “可是杀手阁也仅仅只是拿人钱财而已,害死我全家的,还另有其人。”

 百里九点点头:“我知道了,这些人你看着如何处置吧。”

 诺雅站起身来,径直走到那些杀手和守卫跟前,抬起眼睛无畏地环视一周,他们或愤恨,或仇视,眼睛里几乎冒出火焰来。

 这些杀手不同于外面的寇,或者是乌合之众,被擒后会哀哀苦求生路。他们都是经受过非人的摧残与磨炼,从腥风血雨中摸爬滚打过来的。诺雅的叛变使他们沦为阶下囚,因此都用杀人的凌厉目光瞪着她,心仇恨。

 诺雅淡然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为何会用这样的目光打量我,是不是以为我的到来,打扰了你们的生活,走了阁主,使你们面临着死亡的恐惧?”

 一句话说到了他们的痛处,目光更加凛冽。

 “你们要知道,将你们送上死亡之路的不是我,而是阁主,而你们却与他同仇敌忾,这样仇恨我。”

 杀手们不服气,恨得咬牙切齿。

 “你们与我一样,进入这里相信绝非自愿,而且从踏进这里的第一刻起,就注定了两条路,一种是杀人,一种是被杀,

 剔骨香的毒使我们不得不违背自己最初做人的良知与同情心,疯狂地杀戮,双手沾血腥,为杀手阁赚取不菲的赏银。

 我曾经比你们还要残忍,冷酷,死在我手上的人可能比你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多,但是最终又能有什么结果?刀口血,步步惊心,惶惶不可度,像一只过街老鼠,每一天的日子都是偷来的,暗无天,永远见不得光!

 总有一天,我们会死在他人的剑下,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更没有一个人同情我们,难道,你们就真的想继续这样的生活吗?不想堂堂正正地娶生子,静享太平吗?”

 “说这些有什么用?就算再不堪,最起码我们还可以苟延残,但是如今呢?绝对活不过三个月,甚至三个月都没有!”立即有人出声反驳道。

 “假如,我说,只要可以找到阁主,取他的血,不出一月,就可以研制出清除剔骨香的解药呢?”

 一句话立即在杀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的眼中都闪烁出绝处逢生的惊喜,有人将信将疑地问:“真的?”

 诺雅冷笑:“我有骗你们的必要吗?剔骨香的解药我已经有了,是否抓获阁主,与我而言,根本就无所谓。”

 众人面面相觑,终于有人忍不住说话:“谁愿意过这样刀口血的日子?谁不愿意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孝敬父母,安享天伦?我们也恨阁主,一点也不比你少,如果你果真可以解开我身上的毒,我愿意誓死效忠你地绝!”

 这人说话,看似血气方刚,实则聪明至极。因为,他们的性命,如今一半在阁主手里,另外一半,就在她地绝手中!若是她果真能够研制出剔骨香的解药,自己的死活还不是交给她操纵?这样的忠心,上嘴一碰下嘴,还是表得恰到好处!

 但是他的一句话,倒是极有效地主导了众杀手的意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响应:“对,你只要可以救了我们,我们也愿意唯你马首是瞻。”

 “好!”诺雅铿锵有力地道:“自现在开始,以往恩怨一笔勾销,我一诺地绝向大家承诺,只要能够找到阁主行踪,必然研制出剔骨香的解药营救大家。”

 众人得了诺雅承诺,知道一诺千金的名头,极为配合地将自己所知道的所有关于杀手阁的线索尽数告知冰魄与元宝,两人规整统计好,禀报给百里九知道,线索倒是收获不少,只是究竟是否属实,还有待验证。

 歼灭杀手阁的行动可以说是大获全胜,除了逃了阁主与几位长老,最起码,捣毁了他们的巢,而且为诺雅得了解药。

 这次出京,百里九唯恐诺雅随时毒发,所以带了老汤头出来,百里九将解药交给他确认过,并且辨认出其中的药材成分以后,方才安心地给诺雅服下,彻底解了身上的蛊毒。然后发下通缉令,下令追捕阁主的行踪,取他血入药。

 百里九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心里的荒漠仿佛十里春风拂过,雨淅沥,滋润出一片绿洲。

 他的手自始至终一直都紧紧地握着诺雅,没有人可以了解这种失而复得的惊喜。他一度以为,自己将失去诺雅,再也不能见,多少次午夜梦回,刻骨地想念她,站在凄风苦雨中,夜不能寐。

 人,只有失去才会明白,那个人在自己的心里究竟是怎样的位置与存在。

 这才是诺雅与他真正的苦尽甘来,他可以有一辈子疼她,宠她的时间,再也不会突然就心悸,惊慌害怕,再也不会时刻担心她的身体,他也可以实现自己对她一辈子的承诺,虽然,一辈子,几十年,于幸福中的他而言,也只是白驹过隙,很短。

 百里九决定,从今天开始,他一定再也不会允许诺雅受一点的伤害,势必要将她当成自己的心肝来宠。

 诺雅经此一战,已经疲力尽,但是牵着百里九的手,令她觉得,即便眼前的路再长,一直走下去,自己也不会疲倦。

 百里九对于她而言,何尝不是失而复得?重新历经了失去亲人的痛楚,以及天煞的惨死,令她的心前所未有的脆弱,她觉得,能够跟自己所爱的人相守在一起,不用再面对死亡的威胁,平静淡然,就是幸福,其他的纷扰,相比较起生死的考验,算得了什么?两人勇敢地面对,没有什么可以畏惧的风

 她身上依旧是一身血衣,狼狈不堪,但是那种安然与祥和,被宠溺的幸福与欣然,令她超凡脱俗,绽放出不一样的光彩来,风华万丈。

 有士兵捧了衣服与佩刀过来,里面有银票和珍藏了剑尖的香囊,正是诺雅换下后,藏匿在树丛中的。

 她道谢后接在手里,寻僻静处清洗了,换下一身血染的衣服,走回来的时候,百里九正捧了她的佩刀在看。

 “这是哪里来的?”百里九掂量掂量那佩刀,听到她的脚步声,抬起头来,疑惑地问。

 “我在邯郸城的时候,从几个地痞手里抢过来的。因为暂时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刃,又害怕有杀手阁的人追杀,所以就一直带在身上。”诺雅不以为意地道。

 百里九再三打量那佩刀:“我还以为是官差的佩刀。这工匠师傅胆量怎么这样大,竟敢按照朝廷的佩刀标准来打造兵刃?不过手艺看起来很熟练。”

 诺雅将零碎东西全都重新装在身上,漫不经心地说:“不止一把,看来在邯郸城这样的兵器。”

 百里九抚摸着佩刀上面的印记,微蹙眉头,若有所思:“不止一把?…宎?这是谁的印记?这样生僻,而且这般狂妄,这刀怕是有猫腻。”

 “原来是念‘遥’字,我看了半晌都不识得。有什么问题吗?”诺雅随口问道。

 百里九点点头:“这个字因为字形的原因,早就被止作为人名或者字号了,怎么会有人这样大胆,公然违抗朝廷旨意?”

 诺雅方才恍然大悟:“喔,竟然把天都盖住了,在天子上面作威作福,可不皇上们都不喜欢嘛。黄德兴那些人作死,无法无天,欺良善,正好我借着这个由头,回邯郸城收拾他们去。”

 百里九弃了那佩刀,宠溺地笑笑:“敢欺负我家夫人和师傅,自然不劳驾夫人生气,我们回去,看夫君怎么给你翻倍讨要回来。” M.apO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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